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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
办事指南:
1、出入境窗口领表
2、出入境窗口受理
办理依据: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申报材料:
1 身份证、户口簿、入台许可证、近期相片1张、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1份)
收费标准及依据:
国家计委、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1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本 30元/证
2 签注、加注、延期 项/次 20元/项次
办理期限:
(11)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将乐县公安局
受理地址:
将乐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联系人:
陈爱萍
联系电话:
13605982732
其他事项:
表格下载: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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