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指南: |
1、申请人查看办事指南或者相关法规;
2、下载相关表格
3、网上申报或者携带规定的材料到中心申请
4、受理申请:如所提交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立即受理并签发受理通知单。
如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将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须补齐的全部内容,并发补正通知单
5、业务审查、领导审核,签发许可或者不予许可决定。
6、颁发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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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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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 |
1 《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申请表》
2 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 经营道路货运站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
4 货运站竣工验收证明;
5 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专业证书;
6 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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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及依据: |
闽财综[2005]55号财政厅物价局关于核定道路运输、车辆维修和驾驶培训许可证工本费的复函
1 许可证正工本费 本 10
许可证副工本费 本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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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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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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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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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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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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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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