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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辞职辞退审批
办事指南:
申报单位向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提出辞职(辞退)申请→股室责任人依据政策规定对申报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经股室责任人审核,对符合条件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由股室对外行文→发《辞职证明书》(或《辞退证明书》)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申报材料:
1 本人申请(辞职人员需提供) 原件
2 所在单位意见及主管部门要求辞职、辞退的请示件 原件
3 辞退公务员的有关事实证明材料 原件
4 《国家公务员辞职申请表》一式四份或《辞退国家公务员审批表》一式五份 原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期限:
局长办公会研究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
受理部门:
将乐县人事局
受理地址:
将乐县人事局
联系人:
张红
联系电话:
05982330328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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