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指南: |
| 县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主管部门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向县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县职改办)提出组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申请→股室责任人审查单位呈报的材料→经股室责任人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由股室草拟批复文件,局领导签发后对外行文(7个工作日内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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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依据: |
| 《福建省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及评审工作的若干规定》(闽职改字[1993]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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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 |
1 县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主管部门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申请组建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文件(须写明拟设立相关专业评委会的政策依据、评委会职责、评委会组成人员构成、评委会行使职责的有效期限等内容)。 原件
2 评委会组成人员构成(必须符合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省人事局闽职改字[1993]19号文规定)基本情况简明表。 原件及复印件
3 组建评委库的,还须提供《将乐县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并经单位同意报主管部门职改办审核推荐。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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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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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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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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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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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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