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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审批
办事指南:
① 申请报告及必须提交的有关材料
② 将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对申请单位的储存仓库规划进行现场核查
③ 将乐县公安局签发同意建设的书面文件
④建设竣工后,将乐县公安局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申报材料:
1 福建省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申请表 原件(一份)
2 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并复印件 原件或复印件
(1份)
3 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设计的爆破器材储存仓库设计图纸,包括四邻距离图、平面布置图、建筑结构图、安全设施图等 原件或复印件
(1份)
4 爆破器材保管员作业证并复印件 原件或复印件
(1份)
5 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还应审验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原件或复印件
(1份)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期限:
(4)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将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受理地址:
将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联系人:
汪鼎华
联系电话:
13507594126
其他事项:
表格下载: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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