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用户登记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用户登陆
走进将乐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务互动将乐旅游招商引资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网上办事企业建设管理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办事指南:
1、申报初审:单位将提交申请文件送我局初审;
2、受理申请:如所提交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立即受理并签发受理通知单。
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更正后,立即受理,并签发受理通知单;
如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将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须补齐的全部内容,并发补正通知单
3、 核准转报:我局审核,确认材料后审批(不属本级外经部门审批权限的,转报上一级外经部门审批)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2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19条;
3、《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第17条
4、《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1月7日水利部发布)
申报材料:
1 县(市、区)水利局要求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审批的请示 原件(一份)
2 项目流域综合规划同意书 原件(一份)
3 项目防洪规划同意书 原件(一份)
4 水土保持方案及论证批复 原件(一份)
5 水资源论证报告及批复 原件(各一份)
6 项目取水许可 原件(一份)
7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原件(一份)
8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 原件(一份)
9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 原件(一份)
10 初步设计技术方案咨询评估报告 原件(三份)
11 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 原件(一份)
12 项目初步设计书(含设计图纸、概算) 原件(十份)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期限:
(16)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水利局
受理地址:
水利局
联系人:
施振举
联系电话:
2356525
其他事项:
表格下载: 暂无。
            

|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About Us   |   网站声明   |   报错邮箱   |   用户登记   |   联系我们   |   English   |
三明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3508000010)
闽ICP备05030157号
WWW.JIANGLE.GOV.CN
技术支持与保障邮箱:Admin@Jiangle.Gov.Cn
将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数字将乐建设办公室承办。
©版权所有,2002-2008,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