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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办公证事项
办事指南:
1、 申请:申办公证当事人携带证件材料向公证处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 受理:如所提交证件材料齐全,并符合办证要求,当即受理并签发受理通知单;
3、 审查:包括制作询问笔录,初步审查证件材料等工作;
4、 核实: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查证;
5、 报批:对符合出证条件的,公证员制作公证书文稿后报批;
6、 批准:审批人对公证员报批的卷宗材料经书面审核后,签发出证;
7、 领证: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公证处领取公证书。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2、《公证程序规则》
申报材料:
1 身份证、户口簿与办证相关证明
2 相关单位证明
3 公证员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收费标准及依据:
闽价[1998]费字362号
办理期限:
(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将乐县司法局
受理地址:
将乐县公证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98-2327700
其他事项:
表格下载: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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