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用户登记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用户登陆
走进将乐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务互动将乐旅游招商引资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网上办事企业建设管理
江河故道、旧堤、原有水利工程设施填堵、占用、拆毁批准
办事指南:
1、申报初审:企业将提交申请文件送我局初审;
2、受理申请:如所提交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立即受理并签发受理通知单。
如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将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须补齐的全部内容,并发补正通知单
3、核准转报:我局审核,确认材料后审批(不属本级部门审批权限的,转报上一级部门审批)

办理依据:
《河道管理条例》第29条
申报材料: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期限:
(1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水利局
受理地址:
水利局
联系人:
陈曦
联系电话:
2338366
其他事项:
表格下载: 暂无。
            

|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About Us   |   网站声明   |   报错邮箱   |   用户登记   |   联系我们   |   English   |
三明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3508000010)
闽ICP备05030157号
WWW.JIANGLE.GOV.CN
技术支持与保障邮箱:Admin@Jiangle.Gov.Cn
将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数字将乐建设办公室承办。
©版权所有,2002-2008,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