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指南: |
1、 申报初审,企业将提交申请文件送我局初审;
2、 受理申请,如所提交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立即受理并签发受理通知单;
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更正后,立即受理,并签发受理通知单;
如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将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须补齐的全部内容,并发补正通知单;
3、 核准转报,我局审核,确认材料审批(不属本级外经部门审批权限的,转报上一级外经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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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农业部第四十二号令、四十三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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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 |
1 拖拉机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
2 拖拉机驾驶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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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及依据: |
闽价[2005]费345号
1 安全检验费(包括大中小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其他农业机械) 台、年 86元
2 号牌工本费 副 45元
3 证件工本费 本 45元
4 驾驶许可考试费 人、次 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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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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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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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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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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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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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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