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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建广播电视设施的审核、审批
办事指南:
向当地广电部门提出申请(1个工作日)→市广电局专家评审方案(2个工作日)→市广电局审核(3个工作日)→报省广电局审批
办理依据:
国务院令第228号《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5号《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国家广电总局令第45号《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
申报材料:
1 设置无线广播电视设施的批准文件和申请迁建的理由; 原件
2 城市规划部门的意见; 原件
3 当地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原件
4 广播电视传输覆盖技术评估报告 原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期限:
( 3 )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将乐县广播电视局
受理地址:
将乐县广播电视局
联系人:
陈泽胜
联系电话:
2332638
其他事项:
表格下载: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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