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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局关于切实抓好“十一”黄金周交通安全生产的通知
发布:交通局  索引:sm09114-1220-2008-00016  文号:将交〔2008〕73号  日期:2008年9月23日


交通系统各单位、各运输企业:
  2008年国庆即将来临,为了切实加强“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的旅客运输组织和交通安全工作,狠抓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旅客运输安全、优质、有序和道路安全畅通,根据市局第四季度会议精神和交通行业要求,特通知如下:
  1.加强领导,周密安排。
  今年好事喜事连连,举世瞻目的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刚落下帷幕,国庆节又即将来临;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又喜逢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即将胜利召开的日子里,因此,强化当前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要切实采取措施,巩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及奥运安保的措施和经验,继续落实“回头看”各项措施,有力组织好“十·一”旅游黄金周运输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和全年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为切实加强对“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县局成立“十·一”旅游黄金周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傅东明 (交通局局长)
  副组长:余求进(交通局总支书记)
      张财生(公路分局局长)
      温裕义(交通局副局长)
      吴 弢(运管所所长、地方海事处负责人)
  成 员:熊金生(闽通长运公司经理)
      王明华(汽车站站长)
      翁小斌(局办公室负责人)
      黄 健(局安监股长兼运管所副所长)
      张美松(局建设股股长)
      肖师铭(运管所稽查大队长)
      廖 丰(公路分局工程股长)
      姚镛生(运管所水管股长)
      余鑫辉(运管所安监股长)
      秦国斌(局路政股负责人)
      杨初民(局建设股安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主任由黄健兼任,副主任余鑫辉、翁小斌、张美松。
  各单位、各企业都要相应成立“十·一”旅游黄金周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的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有关“十·一”旅游黄金周交通安全工作部署和成立领导小组文字资料于本月二十九日前报送县局安监股备案。
  “十·一”旅游黄金周之前,全县交通系统要全面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
  2.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安全有序。
  一是要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为确保“十·一”旅游黄金周的交通安全生产,各单位要继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各项措施。运管部门要认真履行“三把关一监督”职责,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08〕21号)和省、市的部署,按照运管处《关于集中开展督促道路客运企业落实运输安全主体责任专项工作的通知》(明运管安监〔2008〕18号),督促运输企业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道路运输安全各项措施。重点把好运输企业资质、从业资格和运输车辆技术状况关,并抓好运输站点源头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对客车和危货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教育,严厉查处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加强车况检查,对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要收回有关运输证照,严禁技术性能不合格、安全无保障的车辆投入运营,杜绝客运车辆"带病"运行;要加强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车辆,对查获的无证经营车辆要依照《道路运输条例》给予严肃处理;要加强对道路运输驾驶员和危险品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和安全素质的检查,严禁无从业资格人员参加运输;要切实督促运输企业落实道路运输车辆的强制维护、维修竣工检验、综合性能检测和日趟检工作,在“十·一”旅游黄金周前,要对参加运营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性车况检查,确保其技术状况良好。要加强客运源头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汽车站安全生产规范》,督促客运站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切实加强站内秩序管理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防止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闽公通〔2002〕18号)的规定,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对驾驶员安全教育和管理,合理安排班次,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要配2名以上驾驶员,驾驶员一次连续驾车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驾车累计不超过8小时;加强排查,禁止三级(含三级)以下公路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通行客车。重视运用营运车辆GPS安全监控系统的作用,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同时认真贯彻落实近期省、市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文件通知要求和市局下发的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交安监〔2008〕57号文)的部署。加强农村客运班次安全管理,防止客车墟日或途中超载。要重视在驾驶员中开展对高速公路行车常识的专题教育,重点警示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要保持中速、保持车距、保持清醒,防止追尾相撞,杜绝人为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是要确保水上交通安全。要继续深化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落实水上交通安全“三长”责任制,落实“两防”措施,要结合“十·一”旅游黄金周特点强化安全监管措施。要强化船舶安全检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检查督促,坚决制止“三无”船舶违章渡运,及时发现并制止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三是要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在“十·一”旅游黄金周之前,要加强对各自境内公路的巡查和养护,加强对“改善工程”及有交叉作业路段的施工作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大公路及危桥巡查密度,及时处置路面病害,对易发生事故的路段、要完善警示标志,加强公路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整治,确保“十·一”旅游公路安全畅通。“改善工程”施工路段要加强值班及疏通,防止节日运输堵车及滞留旅客现象。
  3.加强源头管理,强化现场监管。
  各单位、各企业要针对“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运输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忙的特点,要重视加强源头管理和现场监管,确保安全有序运行。海事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针对性地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车站源头客运车、船的现场监督管理,将监督交通安全生产的关口前移;运管部门要加强驻站工作力量,要督促企业领导坚持上岗带班,落实“两见面、三交代”,交代路状和行车安全;把好旅客出站安全关,坚决杜绝无证、无照经营并督促驾驶员行车中严禁违章超载,超速行驶或疲劳驾驶等行为;加大力度对 “三无”船舶和非法营运载客车辆进行重点打击,确保“十·一”黄金周期间的旅客运输安全。
  4.加强协调,及时专报。
  各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节日期间要安排值班,每天要有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上报。同时要安排好人员搞好"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有关资料的专报。
  (1)工程、路政资料由杨初民、秦国斌专报;运输资料由余鑫辉、汪鼎荣、蒋卫专报。
  (2)县局节日值班由局办公室安排,驻车站值班由运管所安排。

将乐县交通局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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