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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 现将《开展第五个全国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将乐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将乐县教育局 二OO八年九月五日
关于开展第五个全国 “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9月20日,是中共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7周年纪念日,也是全国第六个“公民道德宣传日”。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和省、市、县文明委的总体安排,结合我县学校实际,决定在今年9月开展第五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加强对全县中小学第五个“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教育活动的指导,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我县扎实有效的开展全国第五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是中华民族精神代代相传、发扬光大的必然要求,是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也是增强广大师生对民族优秀文化的认同,振奋民族精神,凝聚民族力量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一)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中小学开展思想道德教育的重点任务之一,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教育放在新形势下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位置,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中华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教育,不断培育青少年的爱国情感和民族精神。 (二)建立“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制度,把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引向深入。通过活动,让师生亲身感受党的伟大正确和祖国的繁荣富强,认清自己肩负的历史使命,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增强发奋学习、成人成才、报效祖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通过主题教育月活动,使全体中小学生进一步明确: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有敬业乐群、公而忘私的奉献精神;“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强烈社会责任感;“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爱国情操;“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崇高志向;“自强不息勤劳勇敢”的昂扬锐气;“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使全体师生继承和发扬上世纪初形成的井冈山精神、延安精神和西柏坡精神;进一步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铁人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雷锋精神;勇攀科学高峰的载人航天精神;万众一心同舟共济众志成城的抗震救灾精神。 二、活动安排 (一)开展全国“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启动仪式。 活动启动仪式由县委教育工委和县教育局组织收看于9月1日中国教育电视台11:20至12:00开设空中课堂《圆梦2008》和央视经济频道18:55至20:55播出的《开学第一课》“知识守护生命”节目,作为“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的全国启动。并于9月5日下发《关于开展第五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方案》,对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中小学校围绕“学习英雄少年,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做好开展“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计划安排,也要做好“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的宣传,在学校组织一次鲜明的专题教育活动。各校要制定详细的教育活动计划,以尊师重教的传统教育、师德师风教育和学生中开展个人行为规范、文明礼仪、思想品德等教育为重点,以丰富的体验教育活动为载体,以我国体育健儿在北京奥运会满载荣誉为契机,注重挖掘教育资源,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全校兴起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热潮,使广大中小学生深刻感受到“五星红旗为我骄傲,五星红旗为我自豪”。 (二)开展学习英雄少年,弘扬抗震救灾精神活动。 新学期,各中小学要掀起学习英雄少年,弘扬抗震救灾精神的新高潮,使学习英雄少年,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入人心。通过广泛宣传影响学校德育工作的深层次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动德育工作的开展,并发挥学校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作用,把学校校长、教师、班主任都组织起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把德育落到实处。 1、利用德育课、主题班队会等途径组织中小学生学习“抗震救灾英雄少年”事迹,组织观看《“抗震救灾英雄少年”颁奖晚会》光碟和《英雄少年》。 2、利用学校墙报、板报、广播站、电视台、网络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抗震救灾英雄少年”事迹,阐释抗震救灾精神,营造弘扬民族精神的浓厚校园氛围。 3、通过学校组织班会、团会、队会,开展演讲、征文比赛、成人宣誓等活动,辅导讲解英雄少年先进事迹和抗震救灾精神,运用绘画、音乐、舞蹈等丰富多彩的文艺形式,歌颂英雄少年优秀品德,使学习英雄少年事迹、弘扬抗震救灾精神的过程,成为中小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4、组织中小学生开展送温暖、献爱心“三个一”活动,通过写一封慰问信和爱心卡、赠一件文具、寄一本好书等形式,为灾区的少年儿童提供帮助,送去关怀和祝福。 (三)开展师德师风教育。 9月5日,县委、县政府召开第24个教师节庆祝大会,对2007—2008学年度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生管教师进行表彰。各中小学校要以此为契机,以“弘扬师德师风,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主题,根据学校实际继续开展轰轰烈烈的师德师风教育和尊师重教的宣传活动,激发作为一名人民教师的光荣感和自豪感,自觉增强素质,树立形象,多出硕果,为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中加快崛起和实现更大跨越营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9月中下旬—10月上旬,城区各学校组织新生参观县博物馆、郑忠华英雄事迹陈列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通过活动让新学生真正有所触动、有所感悟,增强爱国情感,激发报国之志。 (五)开展中小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 各学校要以贯彻新的《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契机,结合新学年开学、新生入学教育、9月20日“公民道德宣传日”等有利时机,狠抓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小学重点进行讲文明、讲礼貌、爱劳动、爱集体的教育,养成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中学重点进行遵守校规校纪、法律法规教育,培养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社会秩序的意识和习惯。在青少年学生中大力开展我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学校、文明家庭、文明班级做贡献活动,同时立足于所在社区,开展助老扶幼、助困扶弱、保护环境、公益宣传等多种形式等的志愿服务活动,参与道德实践,接受社会公德教育。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提高文明修养,增强文明意识,远离“精神毒品”,争当文明学生。 养成教育要坚持知行统一的原则,学校既要根据“守则”和“规范”对学生提出明确的要求,又要讲清道理,分清是非,让学生懂得“习惯就是素质”、“好习惯成就未来”、和“人格是国格,爱国无小节”的道理,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守则”和“规范”,以实际行动继承中华民族的文明礼仪传统,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努力取得教育实效。 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是新形势下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是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精神,各校要提高对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教育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通过活动使全体教师增强“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历史责任感,让全体学生真正有所触动、有所感悟,增强爱国情感,激发报国之志。 (二)整合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各学校要将“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相结合,主题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学校的主课堂、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在保留传统活动形式的基础上加以创新,力求主题鲜明,形式生动,充分体现贴近学生生活、贴近学生学习、贴近学生群体的要求。各学校要结合新学年开学、新生入学教育、庆祝教师节、9.20 “公民道德宣传日”、“奥运风,民族魂”和迎接国庆节等重要节日,制定切实可行、突显特色、以学生直接参与为主的活动方案,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喜闻乐见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三)做好宣传,形成浓厚的教育氛围。 各学校要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到“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中来,并注重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要将学校开展活动的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形成浓厚的教育氛围。各学校要将活动开展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上报。 (四)加强领导,把工作落到实处。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领导,精心组织,本着求真务实、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各学校要以“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为主题,结合教育局活动方案和学校的实际,精心设计和进一步完善各校的活动方案,扎实开展有自己特色的系列教育活动。活动月期间,县教育局将结合开学工作检查,对各学校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此外,请各学校将活动方案、活动总结以及图片等相关资料认真整理并于10月7日前交至县教育局思政科。 (五)常抓不懈,建立起长效机制。 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今年也是第五个“教育月”,各学校要树立以月促年,常抓不懈的思想,在活动月结束后,对此项工作继续予以高度重视,抓长期,长期抓,建立起长效机制,努力使学校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常规化、规范化和系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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