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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期末及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教育局  索引:sm09104-1220-2008-00033  文号:将教综〔2008〕41号  日期:2008年7月7日

各中小学、进修学校、职业中专、实验幼儿园:
  期末已到,暑假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期末和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过一个安全、愉快、健康的假期,现就期末和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抓好期末和暑假期间的学校安全工作。期末和暑假期间,是各种学校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各校要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持社会安全稳定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和对全体师生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做好期末和暑假期间的学校安全工作,切实担负起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今年暑假恰逢奥运盛会,做好这一时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显得尤为重要。随着北京奥运会的日益临近,境内外敌对势力捣乱破坏的步伐不断加快,各种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随时都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学校一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进一步健全各项安全工作保障机制,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期末和暑假期间的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确保北京奥运会顺利成功召开。
  二、抓好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各校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三明市学校安全教育周”活动和防震减灾安全教育的基础上,从本校安全工作的实际出发,针对暑期气候特点和学校安定稳定的要求,抓好暑假前安全教育工作。放假前,各校都要利用一定时间对学生进行反邪教警示教育、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溺水、防火、防盗和预防雷电、洪水、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切实提高每一个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暑假期间天气炎热,要加强对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反复告诫学生,学习游泳必须在家长或老师的陪同和组织下进行,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不得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得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江、河、溪、池、水库等水域游玩。要加强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外出必须要有监护人同行,不要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的车船,不在公路上游玩,不随便与陌生人交流,防止被不法之徒拐骗等。同时,要教育学生在发生危险的时候懂得如何自救、呼救的办法。教育未成年人学生不到“三厅一室”、酒吧、网吧等活动场所。
  三、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学校安全隐患。各校要继续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安委会和市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在前一阶段普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放假前,各校必须再次组织对校园治安、学生校舍、教学设备、体育设施、供电设施、实验室、防火安全、饮用水、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和危险化学品管理等重点部位、重要场所的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认真进行整改,坚决杜绝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活动管理,注意师生生命安全。期末和暑假期间,各学校如有组织学生夏令营和参观旅游等外出活动,一定要将师生的安全放在首位,中小学生出游要有家长带队。由学校组织的各种外出活动要严格审批手续,要严密组织,制定安全预案,对学生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要教育学生不准到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在电网、高压线等危险区域活动。
  五、开展家校联系,共同做好学生暑假的安全工作。暑期放假时间长,天气炎热,不安全的因素增多,各校要加强与学生家长联系和沟通,学校在放假前应召开一次家长会或安排老师进行家访,印发《告家长一封公开信》,向家长通报学生在校表现以及学校放假、开学时间,假期学生应注意和遵守的事项等,督促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管好自己的子女,确保子女的安全。尤其要针对外来工子女逐年增加,外来务工人员安全意识相对薄弱,看管子女时间相对较少的实际,敦促外来工家长高度重视子女的健康和安全,共同做好外来工子女的各种安全防范工作。
  六、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各校要根据夏季学校安全工作的特点,切实加强校园管理,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和各单位的重要岗位,必须安排人员昼夜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学校领导要安排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假日期间,发生各种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要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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