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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教育局  索引:sm09104-1220-2008-00032  文号:将教综[2008]42号  日期:2008年7月7日
  


各中小学、进修学校、职业中专、实验幼儿园: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认真落实教育局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将教综[2008]17号文)和《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安全专项督查行动的通知》(将教综[2008]30号文)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规范安全管理,狠抓隐患整改,居安思危,不断规范和完善学校各类安全台帐建设,提高学校安全工作实效。现就学校安全日常管理工作重申如下要求:
  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一要落实落实校长责任。各学校的校长对本校师生安全负有直接责任,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率先认真履行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努力确保全校师生安全;二是要落实分管副校长责任。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要负责对学校安全及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及协调工作以及对学校安全事故处理的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工作;三是要落实职能办公室责任。学校未保室要在职责范围内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和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四是要落实教师责任。要大力推进教师的“一岗双责”制,教师既要认真教书育人,又要切实肩负起保护学生安全的重要职责。各学校要加大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力度,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网络和管理网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采取措施、狠抓落实,真正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工作要求落实到人,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制度,严肃追究。一是要建立安全工作月通报制度。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月考核,各学校每月要向教育局报告一次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并认真填写事故月报单;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形势分析会,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要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要建立安全隐患消除工作跟踪督查制度。各学校对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认真排查,建立台账,进行跟踪,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立即整改有困难的,要明确监督责任,严防死守,确保不出问题。我局将认真监督并对学校解决安全工作的难题给予帮助。三是要建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各学校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演练,做到职责明确,组织有序,分工合理,行动迅速,确保在出现火灾、中毒、房屋倒塌、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各校领导、相关责任人和工作人员迅速到达工作岗位,迅速组织开展抢救、自救和疏散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因工作不力、教育不到位、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消除等问题而引发的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给师生人身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强化督促,认真考评。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评估和考评,切实把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和教育督导范畴,通过督查使学校安全措施进一步落实。教育局将进一步强化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督查评估,示范学校的评定、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学校负责人的推选等都要与安全挂钩,凡是安全考评不合格的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各校要积极研究措施,鼓励社会和家长参与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
  四、规范管理,及时归档。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台帐建设。各类安全资料,包括安全教育原始资料、安全会议记录、安全管理制度、工作措施、事故应急预案、安全事故月报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记载、安全工作计划、总结、校长及安全专干安全工作日志等,都要及时收集存档。

                        二OO八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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