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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熊水荣任县农业局副局长; 林生华任县科技局副局长; 聂鹤荣不再担任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廖晓东任县发展计划局副主任科员; 郑艳秋不再担任县文体局副局长职务; 肖建华任县经贸局副主任科员; 林益枢任县民政局主任科员; 童建平任县农业局主任科员; 万生亮任县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熊世春任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县房开总公司总经理职务; 聘任俞小明为城市管理办公室副科级干部,不再担任县房开总公司副总经理(聘)职务; 熊 斌任县外经办副主任; 陈应生任县外经办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县外经办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倪建文任县公安局正科级侦察员; 柯 勇任县公安局正科级侦察员; 谢光辉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钟志强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副科级)职务; 丁建群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赵忠茂任县公安局正科级侦察员,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正科级干部; 梁建平任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付旺根任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张世贤任县公安局副科级干部; 肖荣华任县公安局副科级干部; 刘振海任县公安局副科级干部; 杨艳华任县公安局副科级干部; 袁海华任县公安局副科级干部; 廖亮华任县公安局副科级干部; 王 强任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副科级干部; 陈 飞任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副科级干部; 邱泽骅任县志办副主任; 戴雁鸿任县卫生防疫站站长; 江天兵不再担任县卫生防疫站站长职务; 廖维生任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杨超魁任县妇幼保健院副科级干部,不再担任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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