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7日在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将乐县财政局局长 刘国坤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我县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及财政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5年全县和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05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求真务实抓重点,保先创优快发展”的总体要求,突出以人为本的理财理念,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克服了“6.21”洪灾和政策性减收严重等困难,保持了财政收入的平稳增长,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2005年全县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9698万元(含出口货物退增值税及免抵调减增值税计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9032万元的107.37%,比上年同口径增收1050万元,增长12.14%。加上上级财政补助收入 6550万元、上年结余-2062万元、基金调入资金500万元,扣除应上解上级财政款1924万元,可用财力总计12762万元。2005年全县一般预算支出157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 123.79%,比上年增支3416万元,增长27.59%,收支相抵,财政赤字3036万元(其中:当年赤字974万元)。其中:2005年县本级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7921万元的109.25%,比上年增收1023万元,增长13.42%。加上上级财政补助收入6550万元(其中:税收返还补助674万元,停征屠宰税及缓征农林特产税部分补助368万元,全面免征农业税和取消原木特产税保障645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补助783万元,一般转移支付补助293万元,2003年中央调资补助306万元,特定财力补助300万元,缓解县乡财政困难预奖励和补助资金400万元,省市专项补助2781万元)、上年结余-1125万元、基金调入资金500万元,扣除应上解上级财政款1924万元、按乡镇财政体制应补助乡镇支出1068万元,可用财力总计11577万元。2005年县本级一般预算支出13589万元(含省市专项等),完成调整预算的117.38 %,比上年增支2681万元,增长24.58%。收支相抵,县本级财政赤字2012万元(当年赤字887万元)。 2005年全县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完成2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230万元的100.87%,比上年同期减收192万元,下降45.28%。加上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77万元、上年结余592万元,基金收入总计1101万元。2005年全县基金支出32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1.50 %,比上年减支39万元,下降10.60%。加上上解上级支出66万元,调出资金500万元,基金支出总计895万元。收支相抵,基金滚存结余206万元(省专项补助)。其中:2005年县本级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完成2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87%,比上年同期减收177万元,下降43.28%。加上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77万元(省市专项补助)、上年结余518万元,基金收入总计1027万元。2005年县本级基金支出29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7.95%,比上年减支15万元,下降4.78%。加上应上解省级2004年农业税、农业特产税附加基金支出66万元,按乡镇财政体制应补助乡镇支出23万元,调出资金500万元,基金支出总计888万元。收支相抵,基金滚存结余139万元。 各位代表,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虽然出现赤字,但是收入增长的势头较好。这一成绩的取得是来之不易的,得益于县委的高度重视和强有力的领导;得益于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得益于财、税、库的协调配合;得益于各部门及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一年来,全县财税部门积极深化改革、强化财税征管、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监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2005年全县财政工作主要情况
㈠加强财政收入征管,积极完成财政收入,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2005年,县财政积极组织协调税务部门加大矿产等资源型企业和“三产”的税收征收力度,促进公平税负,做到应收尽收。通过建立和加强土地、矿产等非税收入征管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做好非税收入的征管工作。加强对矿产资源、土地、林业、电力资产等存量资产的管理,增加预算外收入。制定和落实收入任务责任制,完善各征收部门的奖励办法,按季实行考核。 ㈡集中财力,保证重点,支持全县经济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2005年县财政按照“量入为出,集中财力,保证重点”的原则,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实现了“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重点”,保障了正常工资、晋升工资和地区津贴调资等工资性支出,保障了“6·21”特大洪灾的灾后重建资金的及时到位,保障了扶持社会弱势群体资金的重点支出,同时积极培植支柱产业,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和财税增收,多方筹措资金,支持红狮水泥等重点生产性项目工作,支持了全县经济建设。 ㈢开源节流,积极缓解县、乡、村财政困难。 2005年我县在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方面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培植财源,促进财税增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工资发放和社会稳定;乡镇财务全面实行“零户统管”,保证乡镇干部工资发放和正常运转;加强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管理,增加预算外收入,缓解偿债压力;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口的增长等方面做了极大的努力。2005年,县财政及时下达困难乡镇运转补助80万元、村级办公经费68万元、村级计生管理员补贴32万元、农民技术员津贴补助17万元、社区居委会运转经费3.6万元,加上县财政配套资金18.81万元及取消农业税补助133万元等各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52.41万元,积极弥补乡镇财政减收的财力缺口,缓解乡镇财政困难,确保乡级政府和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为缓解县、乡、村财政困难,争取“三奖一补”资金,我局还根据财政部《2005年中央财政对地方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奖励和补助办法》做了大量的前期调查摸底、测算和材料组织上报工作。经过争取,省财政已预下达我县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奖励和补助资金400万元。 ㈣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支持办好惠及人民群众的实事,促进构建和谐社会。 一年来,县财政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推进公共财政改革,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积极支持办好惠及人民群众的实事项目:⑴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县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面免征农业税和原木特产税政策工作。“两税”取消后,我县农林经营者可受益1340万元,全县农民人均受益100.73元,进一步减轻了农民负担。⑵继续做好对种粮农民实行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和最低保护价收购工作,全年共发放粮食直补资金80万元。⑶进一步贯彻落实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全年共发放扶助金6.3万元,受益105人。⑷继续对农村低保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全县共有838名农村低保家庭子女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免教科书费9.9万元,免杂费7.95万元。⑸按照三条保障线的要求,确保离退休职工工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失业金、城镇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其中: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94万元,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230万元,发放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失业金249万元,拨付下岗职工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支出40万元。⑹进一步健全县、乡社会救助体系,积极支持抗灾救灾。全年共拨付救灾资金2600万元,帮助灾区重建家园和恢复生产。 ㈤积极履行财政监督职能,深化财政各项改革,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财政环境。 ⑴2005年我县进一步深化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改革,实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试点,健全票据管理制度,实行对非税收入的源头控制。 ⑵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今年我县制定了《将乐县2005年政府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扩大了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同时为加强我县公务车辆用油和保险管理,规范公务车加油和保险行为,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推行公务车定点加油和定点保险制度。全年政府采购金额合计89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3万元,增长10.31%。 ⑶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今年来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重要突破,成立了将乐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3个监管组,制订了《关于规范县国有资产转让、投资、承包租赁、收购行为的意见》,明确和规范处置国有资产的审批程序及实施方式,对国有企业财务实行预算管理,采取了以“编制年度收支预算”为主的改革措施,盘活了存量资产,促进了国企改革,缓解了财力困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⑷进一步加强乡镇财务管理。2005年乡镇财务“零户统管”工作进一步深化,全县14个乡镇财政所财务实现了会计电算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了乡镇财务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保证了乡镇干部工资发放和政府正常运转。 ⑸继续整顿和规范财税秩序,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三农”、粮食、社保、国债等社会关注的重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6.21”救灾和灾后重建专项资金的检查和监督。 各位代表!2005年的财政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我们应清醒地看到,我县财政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收支矛盾突出,资金运转仍很困难,财政保障能力较弱,“吃饭财政”现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影响了公共财政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对这些矛盾和问题,我们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工作中对症下药,着力加以解决。
2006年全县和县本级预算草案
2006年是“十一五”计划的第一年,是加快我县财政经济发展的重要一年,既有机遇,又面临着挑战。2006年全县财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县委会议精神,坚持科学的发展观,狠抓增收节支,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积极组织收入,不断壮大财政实力。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三农”、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就业、科技、公共卫生、生态和环境保护等重点支出需要;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积极支持深化投资、金融、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体制改革和创新,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局,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2006年全县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计划安排10476万元,比上年增加778万元,增长8.02%(剔除高速公路建安营业税影响,同口径比上年增加1583万元,增长19.80%)。按照现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基本框架测算,预计可用财力13900万元。根据财力与支出相适应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一般预算支出1390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0.40%。其中:2006年县本级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计划安排9640万元,比上年增加996万元,增长11.52%。加上上级财政补助收入3723万元(不含省、市专项资金)、调入资金1320万元(其中:基金预算收入调入资金210万元,预算外资金调入1110万元),按乡镇财政体制应补助乡镇支出722万元(含农村税费改革补助),扣除应上解上级款1619万元,预计可用财力12342万元,按照财政支出与财力相适应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县本级一般预算支出12342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20.60%。 全县2006年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安排260万元(全部安排为县本级基金收入),比上年增长12.07%。安排基金支出256万元(含上年结转的省、市专项资金206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156%,调出资金210万元用于平衡一般预算。(2006年全县财政收支预算和县本级财政收支预算的详细内容,请参阅附表五至附表八) 为了完成上述目标,2006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㈠继续抓好重点税源的培植和监控,强化财政收入征管,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一是继续加强税收征管,促进公平税负,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二是继续加强资源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等重点税源的征管力度,借鉴其它地方的好的征管模式和手段,重点抓好交通运输、房地产等税收征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土地、矿产等非税收入征管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非税收入监管。三是积极做好财税库协调工作,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入库。 ㈡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财政支出。按保工资、保稳定、保运转、保重点的支出顺序合理安排资金。对“三农”、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生态和环境保护、等的基本支出需要给予重点保证。 ㈢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继续深化财政各项改革。一是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切实加强政府财政性资金的有效管理。二是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全面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完善非税收入征管制度,大力推进综合预算。三是继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积极完善政府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管理监督。四是继续抓好国有企业经营和国有资源收益预算管理,探讨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有效管理方式,盘活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及收益不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效。 ㈣继续做好中央、省对财政困难县政策调整的衔接,稳步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多渠道增加县乡财政收入,努力扭转和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局面。 ㈤积极支持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相关工作。贯彻落实中央改革工资制度方案,适时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各位代表!落实2006年的财政收支预算,确保各项财政改革顺利推进,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我们一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政协的监督,同心同德,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将乐、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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