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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龙栖山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杨大华任县公安局主任科员; 廖燕平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高生长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正科级),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正科级干部职务; 廖亮华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教导员,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范红华任县公安局水南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杨艳华任县公安局水南派出所教导员,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戴燕明任县公安局高唐派出所所长; 徐永起任县公安局高唐派出所教导员,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张文有任县公安局漠源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汤远智任县公安局漠源派出所教导员; 刘振海任县公安局南口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陈东升任县公安局南口派出所教导员; 张生川任县公安局白莲派出所所长; 叶兆华任县公安局白莲派出所教导员; 张世贤任县公安局黄潭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孙淑平任县公安局黄潭派出所教导员; 刘 华任县公安局万安派出所所长; 章九金任县公安局万安派出所教导员; 肖荣华任县公安局大源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车宗亮任县公安局大源派出所教导员; 刘智成任县公安局余坊派出所所长; 伍建华任县公安局余坊派出所教导员; 王 强任县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长(副科级),不再担任县森林公安分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陈 飞任县森林公安分局副教导员(副科级),不再担任县森林公安分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余仁桂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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