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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口与计划生育“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发布:政府办公室  日期:2008年4月2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龙栖山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将乐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十一五”发展规划》已经县人民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四日

将乐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年)

  “十一五”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时期。为全面落实协调可持续发展观,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使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相适应、与自然资源相协调,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状况
  “十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市人口计生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既要抓紧又要抓好”的指导方针,自觉地把人口计生工作与控制人口目标结合在一起,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结合在一起,坚持“两种生产”一起抓。全县积极探索坚持“三不变”,落实“三为主”,深化“三结合”,实现“两个转变”,完成“一个目标”的工作路子,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人口总量保持低速增长。2005年末全县总人口为170458人, 2001~2005年年平均增长率为1.70‰,其中自然增长率为4.64‰,出生率为9.64‰,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降到1.5以下,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总和生育率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人口再生产类型完成了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进入了稳定低生育水平时期。
  ——全面完成市下达的人口责任指标。2001~2005年我县每年的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分别为96.67%、95.80%、96.54%、96.75%、96.25%(市下达的指标均为92%),人口出生率均控制在12‰以内(责任指标为12‰),完成市下达的责任目标,顺利完成了“十五”人口计划。
  ——利益导向机制初步建立。形成了以落实法定奖励、推行农村“奖扶”为主,以政策上倾斜、项目上优先、资金上扶持、技术上指导、生活上照顾的“三结合”帮扶为辅,以农村低保、子女入学、建造新房、灾后重建、农函大学习等多领域多环节优先优惠为补充的利益导向体系。二女户、一男户和计生困难户的受益面达100%。
  ——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健康发展。深入持久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由点到面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群众婚育观念有较大转变。2001年以来,全县的晚婚率保持在46%左右,独生子女领证率达27.91%,有83对夫妇自动放弃二孩生育指标。2005年水南镇还被省委宣传部和省人口计生委授予“新型生育文化基地建设先进单位”。
  ——计生服务网络和信息化建设日趋完善。2001年以来,全县共投入500多万元用于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全县14个乡(镇、处)都建有服务所, 总面积6000多平方米,平均达429平方米,所有的乡(镇)所达合格所以上标准,全县所有行政村都建有村服务室。按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装备标准配备基本设备以及配备与开展项目相适应的设备。技术服务人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全县服务机构共有卫技人员69人,中专以上学历63人,占卫技人员总数的91.30%,有专业技术职称的63人,占卫技人员总数的91.30%,其中中级职称7人,占卫技人员总数的11.11%。在全市率先取消手工台帐,实现人口信息微机化管理,各乡(镇)均配备两台以上电脑,其中有40多个村(居)配有计划生育专用电脑。县、乡两级建立了以育龄妇女为核心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信息数据库,并初步建立了县级计划生育公众信息网。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初步形成。
  ——难点问题整治初见成效。一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全县共查处“两非”案件13例,涉案人员开除公职1人,判刑1人。出生人口性别比由2000年的123.68下降到2005年的110.18。二是社会抚养费征收率逐年提高。建立行政执行与强制执行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有效运用法律为杠杆,依法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2005年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率提高到77.42%,居全市前列。三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建立全县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每个乡镇配有流动人口管理专用电脑,有效运作全国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的交流和反馈。在上海、广东等我县流出人员较多的地方成立了流动人口计生协会,流动人口管理水平逐年加强。
  ——争先创优工作迈上新台阶。通过开展分步实施、分解立项、明确责任、分期达标的创建活动,从2000年以来我县一直保持计划生育一类先进县,2004年又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 称号,水南镇、古镛镇先后被中宣部和国家计生委授予“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乡(镇、街道)” 称号;古镛镇计生协会被国家计生协会授予“全国协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高唐镇、南口乡等多个乡(镇)计生办被省、市计生部门授予“计划生育先进单位”。
  ——经费财政投入体制初步建立。所需经费全部纳入年初财政预算,并做到逐年有所增加。县级计生专项经费由2000年的45万元增加到2005年的87万元,5年累计投入261万元,投入逐年加大。
  这些成绩的取得为“十一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人口过多仍是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的首要问题。尽管我县生育水平已处在更替水平以下,然而未来十几年我县人口数量还将持续增长,预计年均自然增长800~1000人。人口素质不高的状况在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人口总量、劳动年龄人口、老龄人口将分别进入高峰,劳动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人口老龄化问题更加突出,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短期内无法得到根治,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依然尖锐。实行计划生育以来,人们的生育观念虽然发生了明显变化,但由于社会生产力还不够发达,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人们的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从根本上转变人们的生育观念仍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而在管理体制、工作方法、管理和服务质量以及干部队伍素质等方面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尤其是计划生育新的工作机制尚未建立和完整,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相对滞后,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需求。所有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十一五”期间努力加以解决。
  二、“十一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针
  “十一五”期间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认真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与中央《决定》精神为中心,以“三个有利于”作为根本的判断标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被实践反复证明了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人口计生工作新思路和新方法。
  为实现上述目标,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必须坚持以下方针:
  (一)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高度重视科技和教育,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国民素质,树立科学发展观,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政策,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二)稳定现行的生育政策。鼓励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依照法律法规合理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三)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动员全社会力量,建立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各负其责。采取法律、教育、经济、行政等措施综合治理人口问题。
  (四)政府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政府制定政策并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兼顾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长远利益和近期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实行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相结合,以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根本转变为立足点,组织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五)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在抓好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继续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特别是基础较差的乡(镇)、村。发挥先进乡镇、村的示范作用。推动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均衡发展。
  (六)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尊重人民群众作为计划生育主人的地位,维护其合法权益。把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经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有机结合起来。依靠科技进步,提供优质服务。
  三、“十一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和任务
  在实现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低生育水平得到一定稳定后,当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努力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
  “十一五”期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是: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保持在93.5%以上,并逐年稳步提高,生育水平稳定在更替水平以下,年出生水平控制在13‰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4‰以内,到2010年末,计生总人口控制在17.56万以内(不含流动人口);提倡优生优育,明显降低可以预防的、高发的婴儿出生缺陷发生,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继续大力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积极稳妥地推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指导群众自主选择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综合节育率和长效节育率分别达88%和87%以上;逐步改善人口结构,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衡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基本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大力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健全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的养老保障制度;继续保持省级“计划生育一类先进县”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 称号;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走上新台阶。
  围绕上述目标应完成的主要任务是:
  (一)稳定政策,依法管理,严格控制人口增长。
  继续全面贯彻落实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高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用法律法规规范公民的婚姻生育行为、计划生育行政行为、生殖健康技术服务行为,尊重人民群众作为计划生育主人的地位,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禁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等行为,使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渐趋于正常。坚决打击溺弃、残害女婴的行为。
  坚持和改进人口计划管理,充分发挥人口计划的调控作用。按照人口与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使发展规划既体现从严控制人口增长、不断提高人口素质的要求,又能够经过最大努力实现的。乡、村两级要按现行政策进行管理,简化手续,公开办事程序和政策,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公平、自愿的原则,遵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生育政策的要求,规范各类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保证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
  (二)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对人口问题进行综合治理。
  利用经济杠杆,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进一步落实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优惠政策,落实和完善计划生育节育奖、贡献奖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认真兑现法定奖励政策,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各有关部门不断完善与之衔接配套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与农村低保工作、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社会救助政策等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整合和完善计划生育“三结合”政策,深入开展“幸福工程”和“小额贴息贷款”工作,帮助计生三户脱贫致富、逐步形成统一规范的运作体系,使其发挥更大的激励作用。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及时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达到100%,征收率在75%以上,是党员、干部超生的严格给予党政纪处分。
  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教育、科技、公安、民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农业、文化、卫生、广播电视、统计、工商等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制定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土地、企业、医疗、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等制度和改革措施,采取法律、教育、经济、行政等措施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发挥妇联、工会、共青团、计划生育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在计划生育方面的积极作用。
  人口计生、公安、工商、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房产管理等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和协作,完善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生委令第一号)的规定,在流入地和流出地共同负责的基础上,坚持以流入地管理为主,围绕办证、租房、用工等环节,在现居住地形成有效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努力为流动人口提供宣传、咨询、技术等多方面的服务。积极探索符合实际、方便群众、高效率的多种综合治理模式。
  (三)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发挥村级组织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作用。
  一是对村干部关心关爱。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关心村干部待遇,改善他们的生活。村干部在计生工作中碰到难题时,乡(镇)领导一定要当好坚强的后盾,为他们出主意想办法。
  二是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对村级计生管理员,要认真落实“县管、乡聘、村用”的管理体制,村级调整计生管理员,必须征得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同意,县乡两级每年都要对专干队伍综合评估一次,对不称职的坚决予以撤换。凡需更换村级计生管理员的,一律采取公开招聘、群众评议、择优录取的办法,选拔优秀人才来担任。
  三是坚持重奖重罚。县、乡(镇)党委、政府对计划生育工作实绩突出的乡、村,予以重奖,对计划生育工作不力的乡、村,要作为典型,予以重罚,并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对以身试法或包庇子女政策外生育的县、乡、村干部,从严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
  (四)深化宣传教育,发展人口文化事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
  以传播新的婚育观念、计划生育法制观念和计划生育科学知识为重点,树立精品意识,提高宣传品的质量和文化品位,面向基层、面向家庭、面向群众,基本形成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理论宣传、群众宣传、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的系统框架,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能力建设,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计算机网络等大众传媒,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繁荣人口与计划生育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组织新闻单位深入基层,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题采访报道。县广电局开办经常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栏目,做好多种媒体的公益广告宣传。推动群众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文化艺术创作和演出活动。组织进行“世界人口日”等人口与计划生育重大主题的社会宣传。
  (五)实施生育健康计划,全面推进优质服务,保障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继续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避孕节育优质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县、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要指导育龄群众选择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避孕方法,为群众提供优质技术服务与咨询,逐步扩大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范围。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保持在88%以上,避孕措施的及时率和有效率大幅度提高,出生人流比大幅度降低,手术并发症控制在1‰以下。
  继续实施“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从普及防病知识和广泛开展常见的严重影响育龄妇女健康的生殖道感染疾病的检查和检测入手,形成预防与治疗相结合的防治体系,减少生殖道感染对育龄妇女健康的不良影响,促进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和出生人口素质的提高。
  继续推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以农村为重点,以可以预防的严重、高发的先天性疾病为突破口,以一级干预(指预防、控制和消除致病因素,如近亲结婚、缺碘、缺叶酸、缺维生素等)为主,二级干预(指运用产前诊断与出生筛查技术,预防出生缺陷婴儿的出生)、三级干预(指出生后的干预)为辅,推行政府补贴婚检,加强遗传与优生咨询、孕产期保健、产前诊断与筛查、新法接生、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提倡住院分娩,进一步降低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出生婴儿缺陷发生率。
  (六)统一规划,共建共享,加快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
  依托县政务信息网实现与市级计生部门政务信息的互联互通,县、乡(镇)两级以育龄妇女为核心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信息数据库进一步完善,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数据交换平台基本建立;建立和完善县计划生育公众信息网,开通网上办事窗口,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网上申请、网上查询、网上投诉等服务,到2010年全县各乡(镇)人口计生部门行政执法、规划统计、技术服务、宣传教育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主要业务纳入计算机平台,基本实现网络环境下的管理和服务。整合各类办公信息资源,形成集决策、行文、邮件、政务、档案等信息为一体的内部办公信息库,构成支持公文流转、信息访问、邮件传递及业务协作的数字化、网络化的办公环境,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基本实现办公自动化,形成全县人口计生部门电子公文的无纸传输网络,适时推广语音、图像等多媒体应用,基本实现电子政务。人口计生、公安、卫生、教育、民政、劳动等部门基本建立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切实做好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密工作。完善和落实信息化建设中的安全保密措施和制度,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
  加大信息化建设的培训工作。搞好计算机操作、信息网络应用等技能的全员培训,普及信息化知识和计算机应用。
  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各乡(镇)要逐步增加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专门列出专项经费用于加强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是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保证。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把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发挥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作用,协调有关部门、有关方面共同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要把计划生育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衡量乡(镇)、县直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政绩和选拔奖惩的重要内容,任期内逐年考核,离任时进行审核。对工作失职的要追究责任,坚决落实“一票否决”。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能力。
  按照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要求,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特别是乡(镇) 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和村(社区) 计划生育管理员建设,建设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和计生协会工作队伍。村计生管理员实行“县管、乡聘、村用”。村小组配一名计划生育中心户长(协会小组长)。大中型厂矿、企业也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干部管理本系统、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完善计生协会网络,广泛开展创建五好计生协会小组、合格村(居)、一流村(居)计生协会和乡镇先进协会“三联创”活动,力争到2010年,100%的村(居)达到合格村(居)协会和一流村(居)协会标准,使各级计生协会组织能够按照自身的优势和群众团体的特点开展工作,推动基层协会逐步成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主力军。
  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优秀人才充实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县级计生公务员75%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其中25%达到大学以上本科学历;乡镇、街道计生公务员60%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建立健全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加大竞争上岗、交流轮岗的力度,坚决淘汰不能适应工作的人员。按照合理的专业、年龄、学历结构选配县、乡计划生育领导班子和村级计划生育管理员,强化村级班子和村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计划生育职责。以竞争上岗为重点,按岗聘用。逐步建立与绩效挂钩的分配办法,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才结构合理、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运行机制。
全面开展以人口理论、优质服务、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为主要内容的公务员专业知识培训,以及以补充、拓宽知识为主要目的的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和技术服务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加大对乡镇分管计划生育的党政领导的培训力度。注重在职学历教育。县级服务站所有技术人员逐步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水平,乡级服务所90%的技术人员达到医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水平,所有在岗医学技术服务人员均应按照有关法规取得执业资格和证书。村级计划生育管理员以女性为宜,一般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要重视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努力造就一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领域有所建树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深入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和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的活动,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增强法制观念、群众观念和服务观念。
  (三)建立稳定、可靠的投入保障机制,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
  把计划生育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并有计划逐年增加投入,确保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奖励优惠政策兑现、二女结扎户养老保险续保、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待遇落实和正常工作运转的需要。社会抚养费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的管理体制,杜绝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利用经济手段,形成良性循环的社会投入机制,通过建立多渠道的筹资体制,鼓励民间捐资、社会募捐,引导企业、家庭、个人加大对人力资本的投入力度。
  (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
  积极利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社区、企业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调整到宏观管理、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检查监督等方面上来。建立部门之间定期磋商、相互合作的协调制度,针对性别比偏高等突出问题,从源头上加强孕情跟踪与管理,人口计生、公安、卫生、民政、药监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的势头,体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充分运用经济、法律等调控手段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实行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公正廉洁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体系。健全计划生育公益性宣传教育机制。要把宣传教育摆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位置,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一主要任务,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社会化、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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