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场):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省林业厅关于木材限额采伐的有关精神,切实抓好2008年下半年的木材生产工作,根据《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林木采伐计划指标分配使用管理的意见》(将政文[2007]114号)精神,经乡林木采伐指标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公示。现将我乡2008年下半年木材生产计划分解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村(场)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落实好当年木材生产的山场及其规划拨交和劳动力上场等工作,并解决好限额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2008年木材生产计划任务的完成。 二、按照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实行森林采伐限额分类管理的办法,对商品材、农民自用材实行林木蓄积和材积双指标控制商品材中的天然林,要严格控制。 三、要强化伐区源头管理。各村(场)要加强林木业主、伐区承包者、采伐工三方负责制,真正做到山上管严,源头管住、责任到人,确保采伐限额不突破。 四、各村(场)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按照各村可伐森林资源状况伐区规划顺序和申请顺序等,将下达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分解落实到具体山场,并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落实好下半年木材生产的山场及其规划交和劳动力上场等工作,并解决好限额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2008年木材生产计划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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