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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龙栖山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王国政任县政府办副主任;陈漫华任县政府办副主任科员。 林勇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主任科员。 徐观付任县经贸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县煤炭行管办主任(副科级)职务;黄子诚任县经贸局主任科员。 杨启东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不再担任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罗爱恢不再担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林菁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郭明霞任县粮食局副局长;何云旺任县粮食局副主任科员。 康大伦任县教育局主任科员。 阙珍萍任县文化体育局副局长;杨浴涛不再担任县文化体育局副局长职务;廖远骝任县文化体育局主任科员。 陈昌常任县公安局政工室主任;兰谊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陈兆修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教导员,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王吾固任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袁海华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林建平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教导员;邱春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副科级);谢秀萍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丁建群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廖国寿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陈新全任县公安局监察室主任;陈爱萍任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 张伟任县民政局副局长、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县二轻联社主任职务。 郑宗义任县司法局主任科员。 刘国坤任县财政局主任科员;张瑛任县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江英任县人事局副主任科员。 饶勇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县二轻联社主任;齐荣发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 廖满红任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县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黄树乾任县水利局主任科员。 车德钦任县林业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林业局副主任科员职务;江贤明不再担任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许世仁任县林业局主任科员。 阙立新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汤远明不再担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吴用榜不再担任县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叶俊新任县环境保护局主任科员。 叶昌建任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局长,不再担任县政府办副主任、主任科员职务。 全长生不再担任县外经办副主任(正科级)职务,退休;彭钦华任县外经办副主任科员。 张雯任县人防办主任科员。 施财荣任县统计局农调队队长。 周建兴不再担任县供销社主任兼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陈炳春任玉华洞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不再担任龙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谢娟任玉华洞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郭晓云任玉华洞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景区管理部经理(试用期一年);许敬明不再兼任玉华洞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景区管理部经理职务。 廖合安任龙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资源保护科科长,不再担任龙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科技科科长职务;宋佳庆任龙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科技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蔡福来任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科级干部,不再担任县北郊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职务。 郑涛任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伍俊三任县志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江天兵任县疾控中心正科级干部。 余有炎任县普通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李绳准任县普通教育督导室正科级干部,不再担任县普通教育督导室主任(正科级)职务。 陈绍明任县卫生监督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明成任县煤炭行管办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县公安局因机构改革,原任政工科、办公室、交警大队、治安大队领导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因机构升格,原任领导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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