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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龙栖山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将乐县湖库蓝藻暴发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日
将乐县湖库蓝藻暴发应急处置预案
为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因蓝藻暴发,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 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影响湖库水质的工业、畜牧、水产、农业、林业等生产管理和重点湖库蓝藻监测及预警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控制”。重点防控作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湖库的蓝藻暴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政府负责,社会参与 环保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下,积极参与辖区内湖库蓝藻暴发的应急工作,与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切实落实好本部门应对湖库蓝藻暴发须采取的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做好环保宣传工作,动员全社会参与湖库蓝藻暴发的预防和控制。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根据蓝藻暴发的影响程度,实施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和响应措施。 二、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 (一)蓝藻暴发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其职责 1.蓝藻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县政府分管领导 副组长:县水利局局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环保局局长、卫生局局长、蓝藻暴发地的乡(镇)长。 成 员:县水利局、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气象局、卫生局、农业局、林业局、金湖电力公司总经理及各有关乡(镇)的分管副乡(镇)长。 蓝藻暴发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由县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12369、2337274)。 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做好蓝藻暴发应急处置的组织和技术准备;建立蓝藻暴发应急处置协调组,提供科学决策意见;保护饮用水源安全和生态安全,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建立健全蓝藻暴发应急处置技术档案;对监察和监测人员进行相关知识、技能培训;负责信息报送及与上级相关单位的协调。 (二)应急处置协调机构分工 1.应急处置组 水利局为牵头单位,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湖库水域蓝藻清除工作。 2.监测预报组 环保局为牵头单位,水利、城建、卫生和气象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对蓝藻重点防范湖库的水质监测和蓝藻暴发级别的技术判别。 3.监督执法组 环保局为牵头单位,有关涉水管理部门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湖库及周边污染源的监管和湖库综合行政执法,消除污染物的输入。 三、相关部门职责 (一)县水利局(湖库主管部门):强化湖库管理和水资源保护,负责水资源的调度,组织实施库区蓝藻生长情况的监测和蓝藻清除、水面保洁工作和投放养殖滤食性鱼类等措施,开启备用水源输水渠道;建立城市供水应急机制,完善针对蓝藻水源的自来水强化处理工艺和装备,确保供水水质合格。 (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协助督促湖库周边和上游村镇污水、垃圾治理。 (三)县环保局:加强湖库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对湖库水质监测和蓝藻暴发应急处置的管理工作,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格控制点源污染物排放,严厉查处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 (四)县气象局:加强影响湖库蓝藻暴发气候的监测预报,及时提供气象资料。 (五)县卫生局:加强对湖库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和监测,配合开展与人体健康相关的污染物毒性分析和相关病原体的检测与管理,防止和控制疾病传播蔓延等。 (六)县农业局:加强湖库周边农药、化肥等使用的监控,减少面源污染排放量,指导蓝藻暴发区域受污染农产品的具体处置措施。 (七)县林业局:负责规划、指导和管理湖库周边及上游地区林业生产、生态公益林建设。 (八)湖库所在乡(镇):负责湖库周边和上游污水、垃圾处理。 根据需要县政府可临时参加应急处置工作,共同开展工作。 四、重点防控水域 我县古镛镇芦前水库、南口乡温坊水库、安仁乡大饭水库和龙栖山龙井水库(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为重点防控水域。 五、蓝藻暴发的分级与技术指标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湖库蓝藻暴发事件,依据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等,将蓝藻暴发分为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 (一)一般级 当湖库藻类暴发,生活饮用水有异味,使乡镇集中式水源地暂时丧失饮用水功能;或依据湖库藻类、水质、恶臭和气象等技术指标判定。 1.水体富营养指数:湖库监测的水体营养化指标(包含总氮、总磷、叶绿素a、透明度和化学需氧量)大于50; 2.藻类分布区域:水华分布区域超过库区水面的20%; 3.藻类生物量:水体浮游植物(优势种群为微囊藻)平均生物密度大于一定量(各地根据实际具体确定)。 (二)较大级 当湖库藻类暴发,使设区县级集中式水源地暂时丧失饮用水源功能;或依据湖库藻类、水质、恶臭和气象等技术指标判定。 1.水体富营养指数:湖库监测的水源营养化指标(包含总氮、总磷、叶绿素a、透明度和化学需氧量)大于60; 2.藻类分布区域:水华分布区域超过库区水面的30%或因藻类因素造成生活饮用水有明显异味; 3.藻类生物量:水体浮游植物(优势种群为微囊藻)平均生物密度大于一定量(各地根据实际具体确定,或大于5000万个/L)。 (三)重大级 当湖库藻类暴发,使设区城市集中式水源地暂时丧失饮用水源功能;或依据湖库藻类、水质、恶臭和气象等技术指标判定。 1.水体富营养指数:湖库监测的水源营养化指标(包含总氮、总磷、叶绿素a、透明度和化学需氧量)大于70; 2.藻类分布区域:水华分布区域超过库区水面的60%或水源水的微囊藻毒素-LR检测值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3.藻类生物量:水体浮游植物(优势种群为微囊藻)平均生物密度大于一定量(各地根据实际具体确定,或大于10000万个/L)。 六、预防与预警 防范湖库蓝藻暴发,重在预防。 (一)加强污染源管理 严格监管湖库周边重点污染企业的污染排放总量,清理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各类违法排污口,严格控制排入湖库的污染物总量,加强湖库上游居民的生活污水和垃圾的处理,减少农村面源对湖库水质的影响。 (二)保护周边生态环境 加强湖库型饮用水源地库区沿岸及上游水域两侧一重山植被的保护;重点湖库周边应限制速生林、果树等经济林和经济作物的种植活动。 (三)重视藻类的预防与控制 在重点湖库围隔适当养殖鲢鱼、鳙鱼等滤食性鱼类,有效消耗可能产生的藻华。同时,积极开展蓝藻产生机理及处置方法等的科学研究和应用示范。 (四)强化水厂处理工艺 要求以富营养化的湖库为取水水源的供水企业,增加应急处理蓝藻的强化处理工艺,如增加活性炭吸附、水源预氧化分解等处理技术,确保水源蓝藻大规模暴发时企业出水安全。 在藻类高发期(一般为5~10月),加强重点湖库地区水文、气象及水质状况及其动态变化。建立重点湖库水环境质量预测、预警、预报工作机制。在藻类高发期,特别要加强对藻类生长量大或有蓝藻发史的湖库藻类生长状况的监控和气象预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政府应急领导小组。 七、应急处置程序及措施 一旦发现湖库蓝藻暴发紧急情况,有关部门应按程序处置和报告县蓝藻应急领导小组;并按照县应急处置小组确定的应急响应等级和范围,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工作。 (一)信息报告 当湖库管理机构发现蓝藻暴发迹象时,应进行先期处置,并及时报告监测预报组;监测预报组监测确定为一般级以上蓝藻暴发时,立即报告应急处置组。 (二)现场核实 应急处置组迅速赶赴现场核实情况后,划定警戒区,设置警示标志,1小时内向县蓝藻应急领导小组和上级环保部门报告,由县蓝藻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预案决定采取的应急监测和处置措施。 (三)视蓝藻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自来水厂启动强化处理工艺消除蓝藻对供水水质的影响;关停湖库周边可能影响水质的污染源;提请县人民政府向公众发布蓝藻暴发紧急通知,告知公众应采取的应急防范措施;自来水厂工艺无法清除污染时,暂时停止饮用水水源取水,启动应急供水措施;关闭受影响区域的公园及娱乐设施;实施蓝藻清除处置措施。 (四)应急结束 湖库蓝藻得到有效控制,湖库水质基本恢复正常,结束应急期,提出下一步预防及治理方案措施后,由有关政府部门组织实施。 八、应急处置工程措施 湖库蓝藻大规模暴发时,政府采取的应急措施,可针对具体情况,以一种方法为主,若干种方法为辅的措施,控制湖库藻类产生的危害。 (一)拦截工程 与打捞工程并举采取拦截工程。在蓝藻主要暴发区用泡沫网纱进行围栏阻挡,以利集中打捞和治理。 (二)生物方法 包括采用在水体中引入适合的生物或植物,特别是放养滤食性鱼类或利用湿地生态系统中水生植物等控制水华蓝藻的生长。 九、应急保障 做好应对湖库蓝藻暴发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一)队伍保障 建立湖库蓝藻暴发污染事件应急支援队伍,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掌握湖库蓝藻突发事件处置措施,确保湖库蓝藻暴发应急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监测、监控、治污、排险等现场工作。 (二)物资保障 要建立科学规划、统一建设、平时分开管理、用时统一调度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做好基本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须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三)技术保障 建立环境应急数据库和湖库水环境安全专家组,在应急处置前后为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应加大湖库水质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财政技术研发的投入。环保水利等部门建立水环境安全应急技术平台。 (四)资金保障 根据应急处置情况,县财政局应及时安排资金,保障湖库蓝藻暴发应急处置的正常运作;对受湖库蓝藻暴发事件影响较大的群众生活,有关部门要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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