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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龙栖山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加强劳动保障基础工作、基层组织和基本能力(以下简称“三基”)建设,完善劳动保障服务体系,是推动统筹城乡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抓手,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平台。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劳动保障“三基”工作的意见》(闽政〔2008〕14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现就加强我县劳动保障“三基”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建设惠及人民群众的公共服务体系要求,加快服务重心下移,加强劳动保障“三基”建设,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服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整合资源、构建平台、统筹城乡、强化保障、整体推进”的要求,到2009年底,全县基层劳动保障基础工作扎实,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建成,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制度、管理服务办法健全;基层劳动保障组织建设全面到位;基层劳动保障队伍稳定,工作人员基本工作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三、工作措施 (一)做好基层劳动保障基础工作 1.建立基础台账。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要摸清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和用工底数,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相关信息基础台账,做到辖区内的居民、外来劳动力的就业状况和社会保障情况、用人单位用工需求情况清。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要建立“二库、三册、四账”即:城乡劳动力资源信息库、企业用工信息库;农村贫困家庭人员花名册、特殊群体人员花名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对象花名册;职业培训台账、推荐就业台账、用工报备台账、跟踪回访台账。各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要建立“一帐、一册”即:就业服务台账和输送就业培训人员花名册。乡镇、村建立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培训情况月报表。基础台账要落实实名制,并及时更新、动态管理。 2.建设信息系统。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用工信息系统,实现省、市、县、乡镇四级联网,并将信息延伸到社区(村)。同时,要建立求职者信息和企业用工信息数据库,为政府、企业用工、劳动者求职和职业培训等方面提供服务。 3.提供就业服务。要做到“两头清、两发布、两介绍、一服务”,即:有劳动能力且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劳动力状况清、当地企业用工需求情况清;及时发布就业政策、企业用工信息;开展职业培训介绍、求职就业岗位介绍;为劳动者提供维权、小额担保贷款等各项便利服务。 4.协助做好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要协助做好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认证、死亡人员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宣传发动、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和失业保险金发放等服务工作。 5.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要积极推动本辖区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基层和谐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推动创建和谐工业园区、和谐企业活动。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实施“网格化”监察管理工作,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协助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维护辖区内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加强劳动保障基层组织建设 1.机构设置。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名称统一为劳动保障事务所,行政上隶属乡(镇)政府,业务上隶属县劳动保障部门管理;村(社区)设立劳动保障工作站,为常设机构;各乡(镇)按照机构、人员、经费、制度、场所、工作“六到位”的要求,建立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全县135个行政村及城区5个社区按照人员、经费、制度、任务“四到位”的要求,建立村级(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 2.工作职责。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劳动保障工作。建立劳动保障相关信息数据库,为就业再就业人员和用人单位提供信息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服务;承担失业登记、《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申领、发放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具体服务工作;开展和谐劳动关系调解工作。 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作为公共就业服务窗口,受乡(镇)劳动保障机构的委托,承担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服务工作。 3.人员配备。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需设置1名专职工作人员和不少于1名的兼职工作人员,专职工作人员从现有乡镇事业单位人员中调剂解决;村(社区)工作站站长原则上由村(社区)主任兼任,配备劳动保障协理员1 人(可采取聘用或由村“六大员”兼职)。 4.工作条件。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要有独立办公场所和相应的服务窗口,配备专用电话、传真、电脑、打印机等必要办公设施,实现与县劳动力市场实时联网,并设立固定的劳动保障政策宣传栏和用工信息发布栏。 5.经费来源。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作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其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工作人员,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和完成的工作量,列入县财政补助。 (三)提升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基本能力 1.加强队伍建设。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三心、三能、三会”即:有责任心、工作热心、处事耐心;有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沟通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会电脑、会运用政策、会文书档案处理。做到政策通、业务精、做事勤、效率高。 2.强化业务培训。要将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培训纳入各级劳动保障干部培训计划,建立日常和定期培训制度,及时掌握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提升业务素质。 3.提高运作能力。要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加强对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要结合实际,讲求实效,务实运作,不断总结基层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劳动保障政策落实到位。 4. 完善制度建设。要建立就业服务制度(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制度、政策咨询制度、信访制度、劳动维权制度和工作业务流程制度,健全管理服务办法。 四、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劳动保障“三基”建设工作的领导,把“三基”建设列入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实施方案。要成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充分发挥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推进劳动保障“三基”建设工作遇到的重大问题,共同推进劳动保障“三基”工作。 县劳动保障部门要负起组织、指导、协调、督促、落实责任,对全县的“三基”建设做出统筹安排,对重大事项提前做好策划,规范“三基”建设职责及程序,保证“三基”建设的统一性。县农业部门要将劳动保障“三基”建设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通盘考虑。县财政部门要落实劳动保障“三基”建设工作的经费。县民政部门要将劳动保障“三基”建设工作纳入基层组织建设的总盘子予以统筹发展。县编制部门要协调解决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编制等问题。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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