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龙栖山办事处,县林业局: 《2008~2009年度竹业开发工作检查评比细则》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日
2008~2009年度竹业开发工作检查评比细则
为扎实推进全县竹业开发工作,确保2008~2009年度竹业开发工作目标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特制定本检查评比细则。 一、检查评比对象及内容 (一)检查评比对象 检查评比对象为各竹业开发乡(镇)人民政府(含龙栖山,下同)、重点村、一般村、科技示范户。 (二)检查评比内容 1.竹业开发先进乡(镇)。检查评比内容包括组织保障、技术培训、科技示范园建设、重点村示范片建设、一般村示范片建设、竹林低改、竹山道路、喷灌设施、引进笋竹加工企业、建立有关档案等。 2.竹业开发重点村和一般村。检查评比内容包括组织保障、技术培训、示范片面积、培育典型、劈草松土、毛竹标号、竹山道路、开沟施肥、竹林结构、竹林低改等。 3.科技示范户。检查评比内容包括技术措施、留笋采伐情况、竹林结构、竹山道路、技术档案、竹林产值、病虫害防治等。 4.“毛竹王”评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毛竹王”评比活动(评选办法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评比方法 县政府从县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对各有关乡镇竹业开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科技示范园、示范片建设、示范户的培育、竹山道路、竹山建池引水喷灌建设等5个项目采取逐项、逐片全面检查;对竹林低改抚育管理在乡(镇)自查的基础上抽查2片;对组织保障、技术培训等采取查看相关文件和内业资料的方式进行,并听取乡(镇)人民政府汇报。 三、检查评比时间 检查评比分两个时间段,第一次检查时间为2009年1月,主要对组织保障、技术培训、劈草松土、毛竹标号、合理采伐、竹山道路、竹山建池引水喷灌、新引进笋竹加工企业等进行检查。第二次检查时间为2009年7月,主要对科学留笋、开沟施肥等进行检查。 四、评分标准 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表。评比结果以两次检查所得分数相加进行评比。 五、奖惩办法 根据评比结果,设立竹业开发先进乡(镇)3名,竹业开发先进村10名(重点村5名,一般村5名),竹业开发先进示范户20名。对被评为竹业开发先进乡(镇)的给予奖励5000元、被评为竹业开发先进村(重点村)的给予奖励3000元、被评为竹业开发先进村(一般村)的给予奖励2000元、被评为竹业开发先进示范户的给予奖励500元。考核评比总分低于80分的,责成该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附件: 1.竹业开发乡(镇)考评表 2.竹业开发重点村考评表 3.竹业开发一般村考评表 4.竹业开发科技示范户考评表
|